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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复核检查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作 者:发布时间:2015-05-08 11:43:21

    2015年3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5年第4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公告》,经现场检查、技术审核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会审,认定天津市眼科医院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颁发《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的获得是一所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我院不仅把此次复审当作一次对既往工作的检验,更将其看做是一次难得的全院培训和学术研讨机会。通过举办了全院的培训会,全面提升了药物临床试验骨干成员的能力,也带动了全院药物临床试验工作的健康发展。今后,我院将继续借助这个平台,通过与国内外同行间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培养优质人才、提高医院的综合技术能力和专业特色优势,提升我院在国际交流间的声誉与地位,促进我院药物临床试验工作走向新的发展阶段。